一直听说余华的《活着》是一本关于苦痛的书,因此我一直没有勇气阅读。步入大学生活后,我第一次读了这本书,它让我陷入了一种矛盾的状态:读一会儿便感到难以承受的痛苦,放下书却又心绪不宁,始终惦记着人物的命运。这样煎熬的日子,持续了整整一周。在此之后我也没有再翻阅的勇气,直到最近我又拿起了这本书。这确实是一本浓缩了上世纪苦难的书,余华那朴实无华、冷静克制的文字,与笔下人物的悲剧命运形成了巨大反差,恰恰是这种反差,铸就了它直击人心的力量,使其成为一本好书。
《活着》以主角福贵漫长而充满苦难的一生为主线,通过他平静而苍凉的回忆,讲述了二十世纪一个普通农村人如何面对接踵而至的意外和亲人的离世,最终只剩下自己和一头老牛孤独相伴的故事。书中主角福贵一开始让我恨得牙痒痒,明明生活在一个较为富足的家庭,但赌博败光家产,气死了自己的父亲。而他可怜的妻子没有享受到这个家庭带来的丝毫好处,却要默默承受福贵的胡作非为带来的后果,并为他生下一儿一女。然而福贵的孩子或许因为幼年在母亲身边长大,继承了母亲的善良和坚韧。
整本书让我最感到痛心的正是福贵儿子——有庆的去世。这个懂事的十三岁少年已经习惯了在清晨割草喂羊,然后赤脚跑着去上学。由于家境贫寒,他又只有一双舍不得穿的布鞋,总是小心翼翼地将鞋抱在怀里,快到学校才穿上。每天来回跑几十里路,让他的脚底板磨出了厚厚的老茧。
“爹,我上学去了。”这是有庆对福贵说的最后一句话。因为县长夫人难产需要输血,而有庆被发现血型匹配,于是针头插进了他细细的胳膊。医生不断宣扬献血这件事情的“光荣”,让年幼的有庆在一种懵懂的自豪中,看着自己的血被一管管抽走,直至意识涣散,生命悄然而逝。有庆就这样安静地死在了学校那间临时设立的“献血室”里,没有激烈的挣扎,没有痛苦的呼喊。当最终福贵抱着儿子的尸体,在医院门口遇到县长时,戏剧性的一幕上演了——这位县长,正是福贵当年在战场上救过的战友春生。历史以一种残酷的循环完成了闭环:当年福贵救了春生的命,如今春生和他的老婆却间接害死了福贵的儿子。读过这一段之后我久久不能平静。有庆这个善良而勤劳的孩子最终迎来本不该属于他的悲惨结局。这个虚构的小说故事让我不禁想到,那些如今已藏入历史卷册的苦难,对于当年的亲历者而言,却是充满他们整个生命的、具体而微的每一天。
合上书页,我常常想为什么福贵在失去一切后还能平静地活着。或许答案就藏在那头同样名叫“福贵”的老牛身上——活着不再是为了追寻意义,而是对生命本身的忠诚。这种生命本能的坚韧,让我慢慢理解了苦难可以摧毁一个人,却也能让他学会与命运共处。
如今重读,我不再只是为有庆的早夭流泪,也不再只为福贵的苦难叹息。我开始注意那些微小的瞬间:福贵背着家珍在月光下行走,苦根吃着福贵煮的豆子时的笑容,甚至老牛在田间的一声低哞。这些细节像暗夜里的萤火,照亮了“活着”最朴素的意义——它不一定是辉煌的胜利,而是在破碎中依然选择坚持的勇气。
我们生活在物质与制度都更为健全的时代,渐渐远离了那种极端的荒诞与匮乏。然而《活着》却像一面永恒的镜子:它照见我们对失去的恐惧,也照见我们内心的顽强意志。这本书最终教会我的,或许不是如何躲避苦难,而是如何承载记忆。就像福贵在黄昏时对老牛念叨亲人的名字,我们每个人也都是这样,带着过去的影子,走进未来的光里。活着,或许就是在告别中学会铭记,在破碎中保持坚韧。
赵亦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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