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家餐饮店推出了“洗衣液奶茶”,这款奶茶使用洗衣液瓶外壳包装,内含泰式奶茶,重庆、广东等地也有类似外形的奶茶产品出现。部分网友质疑该奶茶设计会误导孩子,增加儿童误食家中洗衣液的风险。
“洗衣液奶茶”、计生用品包装湿巾、药瓶包装的糖果、口红外壳的棒棒糖,近年来奇葩博眼球的产品包装愈演愈烈。商家们花招百出地在包装上做文章,甚至挑战约定俗成的产品包装认知习惯,企图制造意外之喜,然而殊不知这些奇葩包装可能吸睛不成,反而误导消费者,甚至危害人身安全,酿成大祸。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强调,经营者不得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8条也明确,食品标识不得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奶茶商家利用人们的猎奇心理,别出心裁地模仿洗衣液的外包装,打造“反差感”吸眼球博关注,实则隐患重重。
产品包装创新“出圈”固然重要,但是必须按照社会现实,不能明知产品有“误导”之嫌,还故意利用“误读”吸睛牟利,否则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更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对于奇葩包装应该强化市场规范和商家自觉。
整理/温馨--来源: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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