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现将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相关流程分享如下:
(一)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可通过西安市人社通APP、秦云就业小程序、西安市人社局官网、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申领等平台进行线上办理。
线下办理:
1、一体机申领流程
登录进入自助查询机-->职工个人菜单-->个人失业金申领。
2、柜台申领流程
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至高新区政务服务站、政务大厅进行办理。
(三)办理流程:
1、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西安市人社局官网--网上服务--进入大厅--工伤、失业--失业保险金申领;
2、“西安人社通”APP:打开“西安人社通”--登录--社保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
3、秦云就业小程序:登录--个人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失业金申领。
4、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办事--工伤失业--失业保险金申领与进度查询;
5、支付宝“西安智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失业金申领;
6、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申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同时可享受以下待遇:
1、自2011年7月起,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为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2、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申领生育补助费。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一次免费职业培训(自愿参加)。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五)注意事项:
1、领取失业金期间出现重新就业或创业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一次性领取失业金(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人员)及创业补贴。
2、领取失业金期间出现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领取失业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正常办理养老退休手续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及时办理终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领取失业金期间出现死亡的人员,家属应及时前往经办机构办理终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对未及时办停失业待遇所引发的后果,责任自行承担,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意:
办事终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可以去失业经办机构办理,也可以通过“西安市人社通APP、秦云就业小程序、西安市人社局官网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申领失业金这项惠企利民政策有助于参保人员提升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能帮助失业人员缓解生活困难,兜牢保障底线。
文章来源:秦人社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