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一员,面临来自项目承建、生产经营中各方风险,项目预期效益的取得贯穿于每一个环节的管控。法务部根据在参与处理公司以往案件纠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归类总结以便促进相关部门配合整改引起重视,以提高企业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
1、建设单位的资信风险。
在建筑市场中,存在一些建设单位通过虚设项目,骗取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土地转让费等情况;有的建设单位通过恶意违约,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套取施工企业履约保证金、工程垫资款等,因此建设单位的资信风险是施工企业经营中的一个重要风险。
防范措施:加强标前调查,对拟投标项目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可通过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及合作伙伴、媒体报道等了解建设单位的信誉、实力等,深入了解建设方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对于不十分了解的建设单位,最好要求对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函。
2、招投标阶段的废标风险。
参与投标前,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而在满足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时,拟派项目经理业绩除招标文件相应要求外,相关部门更应通过内部排查机制审查确认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确定拟派项目经理后,合理调配内部资源,响应招标文件避免导致废标。
防范措施: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前期审查筛选工作,建立拟派项目经理的储备库以便于筛选确认。
3、合同签订及履约中的风险。
合同签订过程中,如对项目情况、合同内容、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彻,再加上合同评审、风险评估不到位,就会签订存在缺陷或不公平条款合同,甚至是违法的合同。这些合同在履行时,公司如不进行履约情况及时跟进,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工期延误、资金难回收、项目亏损、违约等风险隐患。目前,航天城壹街区项目在此方面管控不到位,导致各类纠纷案件频发。
防范措施:加强事前合同评审工作,及时发现和完善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项目承接和大额资金使用应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解决合同中遇到的问题,降低企业风险。须有常设部门进行项目合同履约跟进,重点账务项目合同具体施工进度,特别是项目材料采购、工程款支付过程当中,承包人 是否已按合同节履行了款项支付义务,如未按期履行,则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向公司反馈信息,加强此类合同风险的事前管控力度。
4、施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工程施工中,项目部施工重要节点的资料不完全或有资料但公司未留存,给公司应诉及索要工程款造成巨大困难。如施工企业不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或因施工管理水平不足、使用不合格材料等,造成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易引发质量安全纠纷反诉。
防范措施:施工企业要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依法依规管理。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及时要求整改到位,努力提高工程的质量。
5、资金运行的风险。
当前,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比较常见。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到位而拖欠工程款,有的因不诚信而恶意拖欠工程款。工程款拖欠不仅增加施工企业的成本,还会给企业带来资金流转压力,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而在日常管理中,公司有关部门与建设方沟通不足,未建立有效的对接机制,导致经济责任人私自转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案件纠纷出现时,仍有部分项目部对外债务履行情况不够清楚存在潜在风险,导致公司被动应诉。
防范措施: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并借助信息手段,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控制各施工生产各环节的成本。并对各施工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经济分析,调控资金使用情况并抓好项目成本。
6、印章管理的风险。
在建筑行业中,施工企业印章被私刻的现象经常发生,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风险,表现在不法分子私刻施工企业印章用于各种借款、行骗等。
防范措施:印章统一由办公室到公安部门刻制和备案,制定和完善印章管理制度,加大对印章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好印章使用审批登记,明确各类印章的使用权限,提高印章管理水平。
当然,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林林总总,各部门要提高风险意识,在每一环节做好把控。项目既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也是公司经营风险的重大环节,所以,项目风险控制是法律事务工作的核心。法务部将坚持以事前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工作原则,尤其在合同交底、履约跟进及纠纷调处三个方面提醒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为防范和减少项目部法律风险提供服务和支持。
1、建设单位的资信风险。
在建筑市场中,存在一些建设单位通过虚设项目,骗取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土地转让费等情况;有的建设单位通过恶意违约,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套取施工企业履约保证金、工程垫资款等,因此建设单位的资信风险是施工企业经营中的一个重要风险。
防范措施:加强标前调查,对拟投标项目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可通过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及合作伙伴、媒体报道等了解建设单位的信誉、实力等,深入了解建设方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对于不十分了解的建设单位,最好要求对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函。
2、招投标阶段的废标风险。
参与投标前,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而在满足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时,拟派项目经理业绩除招标文件相应要求外,相关部门更应通过内部排查机制审查确认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确定拟派项目经理后,合理调配内部资源,响应招标文件避免导致废标。
防范措施: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前期审查筛选工作,建立拟派项目经理的储备库以便于筛选确认。
3、合同签订及履约中的风险。
合同签订过程中,如对项目情况、合同内容、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彻,再加上合同评审、风险评估不到位,就会签订存在缺陷或不公平条款合同,甚至是违法的合同。这些合同在履行时,公司如不进行履约情况及时跟进,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工期延误、资金难回收、项目亏损、违约等风险隐患。目前,航天城壹街区项目在此方面管控不到位,导致各类纠纷案件频发。
防范措施:加强事前合同评审工作,及时发现和完善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项目承接和大额资金使用应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解决合同中遇到的问题,降低企业风险。须有常设部门进行项目合同履约跟进,重点账务项目合同具体施工进度,特别是项目材料采购、工程款支付过程当中,承包人 是否已按合同节履行了款项支付义务,如未按期履行,则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向公司反馈信息,加强此类合同风险的事前管控力度。
4、施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工程施工中,项目部施工重要节点的资料不完全或有资料但公司未留存,给公司应诉及索要工程款造成巨大困难。如施工企业不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或因施工管理水平不足、使用不合格材料等,造成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易引发质量安全纠纷反诉。
防范措施:施工企业要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依法依规管理。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及时要求整改到位,努力提高工程的质量。
5、资金运行的风险。
当前,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比较常见。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到位而拖欠工程款,有的因不诚信而恶意拖欠工程款。工程款拖欠不仅增加施工企业的成本,还会给企业带来资金流转压力,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而在日常管理中,公司有关部门与建设方沟通不足,未建立有效的对接机制,导致经济责任人私自转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案件纠纷出现时,仍有部分项目部对外债务履行情况不够清楚存在潜在风险,导致公司被动应诉。
防范措施: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并借助信息手段,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控制各施工生产各环节的成本。并对各施工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经济分析,调控资金使用情况并抓好项目成本。
6、印章管理的风险。
在建筑行业中,施工企业印章被私刻的现象经常发生,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风险,表现在不法分子私刻施工企业印章用于各种借款、行骗等。
防范措施:印章统一由办公室到公安部门刻制和备案,制定和完善印章管理制度,加大对印章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好印章使用审批登记,明确各类印章的使用权限,提高印章管理水平。
当然,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林林总总,各部门要提高风险意识,在每一环节做好把控。项目既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也是公司经营风险的重大环节,所以,项目风险控制是法律事务工作的核心。法务部将坚持以事前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工作原则,尤其在合同交底、履约跟进及纠纷调处三个方面提醒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为防范和减少项目部法律风险提供服务和支持。
郭伟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