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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的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23 12:00:32 阅读次数:1604

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此规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享受基本养老金。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基本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的情况,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够15年的,可以有以下解决办法:
一、补缴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若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未依法缴纳社保费,后经用人单位及职工同意,并社保行政部门审查,可补缴社保费。
二、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齐美蓉/整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