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好的了解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财务资产部部长胡婷于2019年4月4日下午2点整召开对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学习会议。在财务资产部部长胡婷的带领下,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对新增值税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
文件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删除第3栏“13%税率”;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本次学习使全体财务人员对开具发票衔接、不动产一次性抵扣、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所需填报资料等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明确。
(文/刘睿喆)
上一篇:我公司参加陕投集团审计人员培训
下一篇:我公司参加西安建筑业协会专题培训